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我国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力量。为消除乡村医生“空白村”,近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中提出了7项主要措施,现整理如下:由乡镇卫生院实施“六统一”《行动方案》强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设置、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村医配置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定岗服务,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职工管理;也可由乡镇卫生院直接派驻医生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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