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常见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因至今尚不十分清楚,但大多数研究认为SLE发病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SLE患者血清中存在的多种自身抗体(特别是抗核抗体)可以随血循环到达全身各脏器,病变可累及多种器官和组织。20世纪50年代以前患了SLE等于患绝症,常常被认为不能结婚,即使结婚也不能生育,因为生育可以使SLE疾病严重恶化,甚至危及生命。随着对SLE诊治技术的提高,患者的生存率明显提高,其生存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SLE不再是不治之症。SLE患者不但可以结婚,而且还能生育。由于SLE的发病和性激素密切相关,SLE患者受孕后,可使SLE疾病恶化,且易出现 流产、 胎死宫内、妊高征、胎儿生长迟缓(IUGR)等产科并发症,故SLE患者的生育问题仍然是一个困惑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禁区。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好发于生育年龄妇女,可引起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
作者:Dong Y .et al 翻译:李鑫(北医三院风湿免疫科)摘要:背景:在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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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与妊娠
    没有中枢神经系统、肾脏或其他脏器严重损害,病情处于缓解期达半年以上者, 一般能安全地妊娠, 并分娩出正常婴儿。非缓解期的SLE患者容易出现流产、早产和死胎, 发生率约30%,故应避孕。妊娠前3个月至妊娠期应用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硫唑嘌呤者均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故必须停用以上药物至少3个月方能妊娠妊娠可诱发SLE活动, 特别在妊娠早期和产后6周。有习惯性流产病史或抗磷脂抗体阳性者,妊娠时应服低剂量阿司匹林(50mg/d)。激素通过胎盘时被灭活(但是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是例外) 不会对胎儿有害, 妊娠时及产后一个月可按病情需要给予激素治疗。产后避免哺乳。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自身免疫介导的,以免疫炎症为突出表现的弥漫结缔组织病。血清中出现以抗核抗体为代表的多种自身抗体和多系统受累是SLE的两个主要临床特征。对于SLE的诊断和治疗应包括如下内容:
    1.明确诊断, 
    2.评估SLE疾病严重程度和活动
    3.拟订SLE常规治疗方案,
    4.处理难控制的病例,
    5.抢救SLE危重症, 
    6.处理或防治药物副作用,
    7.处理SLE患者面对的特殊情况,如妊娠、手术等。
    其中前3项为诊疗常规,后4项常需要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参与和多学科的通力协作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红斑狼疮中最严重的类型,可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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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妊娠吗?以下几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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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病史】 患者,女,55岁,农民,因双下肢无力1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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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特征为广泛的血管炎(vasculitis)和结缔组织 炎症,存在抗核抗体(ANA),特别是抗dsDNA和抗Sm抗体。小儿SLE临床表现十分复杂,临床除 发热,皮疹等共同表现外,因受累脏器不同而表现不同,常常先后或同时累及泌尿、神经、心血管、血液等多个系统,常表现为中至重度多脏器损害。过程笃重,有潜在致命,儿童SLE的预后比成人更严重。但随诊疗进展,目前预后明显改善,10年存活率80%左右。
1828年,法国的一个医生首先报道了一个患者面部出现像狼咬过后的不规则红斑红斑呈水肿,中间凹陷,边缘突起。于是把这种病命名为“红斑狼疮”,后来发现,这种病不但损伤皮肤,也损伤许多器官,不过以“狼疮”命名,说明这个疾病皮肤损害是一个特征。
李青科普 | 系统- 症状- 关节- 红斑- 皮肤
概述: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 所致脊髓病,是SLE在脊髓的病变表现。SLE是由多因素(遗传、性激素、环境、 感染、药物、免疫反应各环节)参与的特异性自身免疫病,可累及多个系统,所以出现多脏器损害的症状。病初多有不规则的 发热,以 皮肤损害最多见,面颊及鼻梁部有蝶形 红斑,颈部或躯干也可以发生皮疹;此外,常合并有 关节 疼痛及 淋巴结肿大。     SLE对中枢 神经系统的损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在20%v60%,有的报道可高达75%(Johnson,1968)。以 抽搐反复发作最为常见,其次为 脑神经障碍、 精神障碍、脑血管意外、 颅内压增高和脑膜炎、 不自主运动、 周围神经损害如出现雷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