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所致精神障碍指由于某些有害物质进人体内,引起机体中毒,导致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精神异常。临床上较为常见的有工业毒物中毒、农药中毒、医用药物中毒及食物中毒等引起的精神障碍
    工业毒物中毒所致精神障碍通常由亲神经毒物引起,常见的有:铅、汞、锰、铊、砷、四乙基铅、有机汞、有机砷、有机锡、一氧化碳(CO)、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四氯化碳、氰化物、硫化氢等。农药中毒常见的为有机磷、有机氯及毒鼠药中毒。很多药物能引起精神障碍,如肾上腺皮质激素、抗胆碱药物、蛇根草制剂、抗结核药物、溴制剂等。
    各种有毒物质所引起的精神障碍机理不尽一致,症状表现也不尽相同,因篇幅的关系,本章重点讨论一氧化碳、有机磷及肾上腺皮质激素中毒所致精神障碍

    有机磷类农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后,与胆碱酯酶结合成不易解离的磷酰化胆碱酯酶,后者不能催化水解乙酰胆碱,导致体内乙酰胆碱过量堆积,使中枢神经系统和胆碱能神经功能紊乱,先引起过度兴奋而后转为衰竭。急性中毒时,体内胆碱酯酶活力受抑制的程度与临床症状平行。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due to use of alcohol)是指一次大量饮酒出现的急性神经精神症状,以及长期饮用酒精导致酒精依赖、酒精中毒精神障碍
概述:在工业生产中,常会使用重金属、高分子化合物及有毒气体等,人体接触这些有毒物质后,毒物会通过胃肠道、呼吸道及 皮肤、黏膜等途径进入人体,直接或间接作用于大脑,使之功能发生紊乱而出现精神症状。 急性中毒轻时表现为脑衰弱综合征;重时则表现为各种轻重不等的 意识障碍,严重者可至 昏迷。慢性 中毒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早期往往呈现脑衰弱综合征,继续演变可出现多种感知觉和 情感障碍,有时可出现 思维障碍。疾病充分发展或至后期, 智能障碍和 人格改变日益明显,出现慢性器质性脑综合征。改善劳动环境、加强劳动保护及防止工业污染是预防工业 中毒的关键,一旦发现 中毒应立即脱离有毒环境,并行相应治疗。
概述:这里主要介绍两种常用的农药:有机磷和有机锡。有机磷农药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农业杀虫剂,种类很多,杀虫力强,杀虫谱广,农业生产上已广泛应用,但对人畜毒性较大。其对人及哺乳动物的毒性,可分3类:剧毒类,如对硫磷(1605),内吸磷(1059),甲拌磷(3911),甲基对硫磷,八甲磷,特普;次毒类,如敌敌畏;低毒类如美曲膦酯(敌百虫),乐果,马拉硫磷。有机磷引起 中毒的原因,主要是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因生产和使用中防护设备不完善造成。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是经过呼吸道及 皮肤,由消化道进入者多是误服或 自杀。有机磷进入体内后,抑制体内胆碱酯酶的活性。造成胆碱能神经的过度兴奋,从而导致 神经系统的功能紊乱。出现精神症状和 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     有机锡化合物在工业上一般作为防霉剂使用,在农业上做灭菌剂,高分子有机锡化合物在国防上有重要的用途。有机锡化合物为脂溶性液体,可经呼吸道、 皮肤及胃肠道侵入机体,是较为剧烈的中枢神经毒物。
概述:在医用药物 中毒所致精神障碍中,着重介绍肾上腺皮质激素、抗胆碱药、蛇根草制剂、抗结核药物、合霉素及氯霉素、米帕林(阿的平)、溴制剂、巴比妥类 中毒时的 精神障碍

    包括由病毒、细菌、螺旋体、真菌、原虫或其他微生物、寄生虫等直接侵犯脑组织引起的精神障碍。除因感染源不同而表现为特有的症状、病程外,一般都符合器质性障碍的特点,表现为谵妄、认知障碍、遗忘综合征、幻觉症、紧张症、类精神分裂样障碍、心境(情感)障碍、器质性焦虑障碍、人格和行为障碍、痴呆等。其诊断应标明为某种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类型亦应标明,如脑炎所致人格改变等。
    颅内感染系指由某种感染源(包括病毒、细菌、立克次体、螺旋体、寄生虫等)引起的颅内的炎症。颅内的实质、脑膜及血管等均可被感染。根据受侵犯的主要部位,可分为两大类:
   
    ①主要侵犯脑实质者,称为脑炎;
   
    ②主要侵犯软脑膜者,称为脑膜炎。
    如果脑实质和脑膜两者均明显受损称为脑膜脑炎。病毒性脑炎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巨细胞病毒性脑炎、柯萨奇病毒性脑炎及腺病毒性脑炎等,以单纯疱疹病毒性脑炎最为常见。由上述感染源直接侵犯脑组织导致的精神障碍称为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intracranial infection)。
; (3)精神障碍在躯体疾病的整个病程中,具有多变、错综复杂的特点;精神症状常随基础疾病的缓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剧而恶化。
    (4)社会功能受损。
    (5)没有精神障碍由其他原因导致的足够证据(如酒精或药物滥用、应激因素),排除精神分裂症、严重的心境障碍、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
    2.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的治疗原则
    (1)病因治疗:积极治疗原发躯体疾病,一般在采取相应的病因疗法后精神障碍可得到缓解。
    (2)对症治疗:精神药物治疗,剂量宜小,增量宜慢,应充分考虑药物的副反应和禁忌证,选用副反应较少者;在精神症状缓解后即停药。
    (3)支持疗法:包括能量供给,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和维生素的补充。
    (4)心理治疗:一般在意识障碍恢复后,患者能接受心理治疗时,在上述治疗基础上同时进行。心理治疗方法应视具体精神障碍而定。
    (5)护理:良好的护理直接关系到躯体性精神障碍的预后和结局。既要注意对躯体疾病的护理,又要做好精神科的特殊护理。对有意识障碍的患者特别要注意安全护理,以防其自伤、摔倒、冲动、毁物等,对抑郁患者应警惕其自杀企图。
   
    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s due to physical diseases)指由各种躯体疾病,如躯体感染、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障碍、营养代谢疾病等影响脑功能所致精神障碍。急性躯体疾病常引起急性脑病综合征(如谵妄),慢性躯体疾病则引起慢性脑病综合征(如智能损害、人格改变等)。从急性过渡到慢性期间,可有抑郁、躁狂、幻觉、妄想、兴奋、木僵等精神症状,并在躯体疾病的整个病程中,具有多变和错综复杂的特点。由于本障碍是在原发的躯体疾病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可把精神障碍视为躯体疾病的全部症状的一个组成部分,故临床上又称之为症状性精神病。
    临床表现为意识障碍、智能减退或遗忘综合征者
指由于气功操作不当,如每日练习次数过多,处于气功态时间过长而不能收功的现象,表现为思维、情感和行为障碍,失去自我控制能力。